6月1日上午,德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简称市所)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交警总队的统一安排部署,周六当天正常办公,认真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让群众第一时间享受改革红利。当天,本报记者“探班”市所,相关业务窗口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第一时间为读者解读新举措中涉及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等百姓关心的方方面面。
【异地通办】
01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群众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港澳台居民可以凭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02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群众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想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直接转至现居住地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03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群众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04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对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群众可以直接在车辆迁入地车管所办理,不需要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基础上,此次将新增105个城市推行。
05实行摩托车异地检验
实行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摩托车“全国通检”。实行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于到检验机构检验。
【便捷快办】
06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简化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
简化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
07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
同一车主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码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民警提醒:该政策同样适用于6月1日前已经办理过注销、迁出或者转移等业务的车主;在公安车管部门进行变更备案的车辆(同一车主)必须“车辆状态正常”方可进行号牌互换,如想再次进行互换,则需要等一年。
08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09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会同税务部门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核对,实现办理车辆登记时网上核对纳税电子信息,群众不需要再提交税收纸质凭证。
10推广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记者、编辑|马乐 通讯员|肖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