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宜0.45元!三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下调,4月起执行,可退差价

27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 鉴于上游天然气供应价格调整,为理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售价将根据分档气量用量情况每立方米下调0.45元。

月用气量在2万立方米(含)以下部分,最高价格由每立方米3.48元调整为3.03元;月用气量在2万至5万立方米(含)部分,最高价格由每立方米3.38元调整为2.93元;月用气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部分,最高价格由3.28元调整为2.83元。

价格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清算、退差价工作。

记者 石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