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德州6名醉驾司机被直接刑拘,移送看守所等候审查起诉

7月19日,德州交警直属二大队将直接被刑拘的6名醉酒驾驶人移送至德州市看守所刑事拘留。此次刑拘的6人,经过抽血化验,血液中酒精含量均高于法律规定的每百毫升80毫克,其中最高的达到每百毫升181毫克,均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市看守所拘留,等候审查起诉。

据了解,7月1日至10月10日,德州警方开展夏季社会治安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其中醉驾被列入重点打击交通违法行为,醉驾者,一律先行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凡醉驾者,一律刑拘!

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7月份以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二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按照酒驾发生规律特点,最大限度把警力投入到路面,严查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醉驾者一律按要求先行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再移送审查起诉。

在此,德州交警直属二大队提醒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无论何时,图一时之快,漠视法律,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儿戏,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老年代步车、三轮电动车等也在属于查处范围,醉酒驾驶相关车辆也将被刑拘。

附:醉驾典型案例

1、2019年7月10日,民警孟庆伟、吴其英带领辅警在晶华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进行日常勤务巡逻查车时,21点25分左右,发现车牌号为鲁NXB***的汽车驾驶员魏某某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魏某某为逃避检查,在晶华大道上倒车逆行进入德州市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后被民警控制,起初拒不配合吹气,也不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为进一步固定证据,民警孟庆伟带领嫌疑人到德州市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进行抽血以备检测。随后民警将驾驶人魏某某带至直属二大队,经反复做思想工作,驾驶人同意配合工作,出示相关证件,并配合吹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魏某的酒精检测值为123mg/100ml,有醉酒驾车嫌疑。抽血结果显示魏某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146.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2019年7月11日早05时左右,民警谢同荣、杨立国带领辅警在广川大道开展早查集中行动。5点35分左右,民警在广川大道与太阳湖路路口对车牌号为鲁N47***的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驾驶人冯某某有酒气,民警当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驾驶人冯某某酒精含量值为15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为进一步固定证据,随即民警将该驾驶人冯某某带至德州市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进行抽血,结果显示冯某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81.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3、2019年7月6日晚,民警商璐带领辅警在晶华大道与东方红路交叉口进行酒驾查处行动,20点30分左右,对车牌号为鲁N25***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驾驶员黄某某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黄某某的酒精检测值为99mg/100ml,有醉酒驾车嫌疑,为进一步固定证据,民警带领嫌疑人黄某某到德州市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进行抽血,结果显示黄某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14.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4、2019年7月7日,民警孟庆伟、吴其英带领辅警在果园路与乐普大道交叉口进行日常勤务巡逻查车,21点14分许,对车牌号为无的电动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驾驶员杨某某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杨某某的酒精检测值为129mg/100ml,有醉酒驾车嫌疑,为进一步固定证据,民警吴其英带领嫌疑人杨某某到德州市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进行抽血,结果显示杨某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52.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于2019年7月8日,民警口头传唤嫌疑人杨某到大队接受询问。

5、2019年6月26日16时左右,民警谢同荣、杨立国带领辅警在广川大道与新河路路口执勤时,16点42分左右,对车牌号为鲁NH0***的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驾驶人郑某某有酒气,民警当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驾驶人郑某某酒精含量值为16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为进一步固定证据,随即民警将该驾驶人郑某某带至德州市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进行抽血,结果显示郑某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73.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6、2019年5月30日,民警赵雷、王玉彬带领辅警在东风东路与长河大道交叉口进行日常勤务巡逻查车,20时50分许,对车牌号为无牌的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驾驶员王某某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王某某的酒精检测值为103mg/100ml,有醉酒驾车嫌疑,为进一步固定证据,民警带领嫌疑人王某某到开发区中医院进行抽血,结果显示王某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11.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见习记者:孙耕 通讯员:阴祺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