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宣传能力水平,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战略,为不断开创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新局面贡献力量,德州市总工会、德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德州日报社决定联合举办全市新闻摄影技能竞赛。
一、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2019年7月至9月。
竞赛(决赛)地点:赛前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比赛步骤
(一)参赛对象:本次竞赛参赛对象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二)比赛步骤:分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初赛由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以及直属工会进行组织,经过选拔,推荐人员参加全市决赛。县市区工会推荐选手3-4人、产业工会推荐选手2-3人、直属工会推荐选手不超过2人。县市区和产业工会确定一名领队,具体对接竞赛相关事宜。
(三)决赛人员名单于8月15日前报德州日报社。联系人:郭庆萍,电话:15964158877,邮箱:315373255@qq.com。
决赛由德州日报社具体组织实施。决赛分理论考试和现场拍摄两部分。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30%,现场拍摄成绩占总成绩70%。理论考试采用纸质试卷,闭卷考试。现场拍摄部分,在规定时间、内容、范围内进行拍摄、选片、后期处理,最后交一幅或一组图片,需有标题及简单文字说明,组照4-8幅。具体比赛要求见附件1。
三、表彰奖励
全市新闻摄影技能竞赛作为德州市第五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二类竞赛项目,市级主办单位将向决赛4至10名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向前3名选手颁发“德州市技能标兵”证书,第1名选手按程序申报“德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举办全市新闻摄影技能竞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要求,提升干部职工宣传能力水平,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这次竞赛,提高认识,积极参与,认真推选高水平干部职工参赛。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市产业工会要组织发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德州市职工摄影业务技能竞赛要求》,勤奋练习,以较好的精神状态和技术水平参加比赛,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三)严肃纪律。各级工会要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比赛纪律,不得弄虚作假,非在职职工一律不准冒名顶替参赛。一旦发现违规人员,将取消参赛资格。
德州市总工会
德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德州日报社
2019年7月3日
全市新闻摄影技能竞赛要求
一、理论考试
考试内容:新闻摄影基本理论知识、相机基本常识及运用。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满分100分。
比赛时间:60分钟。
二、现场拍摄
1、比赛内容:采用现场拍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容、范围内进行拍摄、选片、后期处理,最后交一幅或一组图片,需有标题及简单文字说明,组照4-8幅。满分100分。
比赛时间:共180分钟。其中拍摄时间120分钟,后期选片、编辑时间60分钟。
2、比赛细则:
(1)现场拍摄,参赛人统一在现场进行拍摄,彩色、黑白不限。
(2)画面曝光准确、构图合理。
(3)主题突出、内容积极向上,有一定的新闻性和艺术性。
(4)参赛选手自备笔记本电脑、摄影器材。
(5)为充分展现个人素质,本次比赛提倡在用光、构图等方面进行创新,可以使用慢门、多次曝光等技法,但不能改变原始图像。
三、评分标准:
(一)理论考试
3-5人组成评卷小组,评卷人员按标准答案,统一评分。
(二)现场拍摄
(1)作品曝光准确、构图合理,主题突出、立意新颖、新闻性和艺术性完美统一。(100-90分)
(2)作品曝光准确、构图合理、主题较突出、立意较新颖、具有一定的新闻性和艺术性。(89-80分)
(3)作品曝光准确、构图较合理、主题较突出、立意较新颖、新闻性和艺术性方面表现一般。(79-70分)
(4)作品曝光基本准确、构图平平、新闻性和艺术性表现一般、立意老套。(69-60分)
(5)作品曝光不准确、构图有瑕疵、没有新闻性,内容平淡,无创意。(60分以下)
邀请省、市摄影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
四、成绩计算
理论考试成绩的30%、现场拍摄成绩的70%,计入竞赛总成绩,如在决赛中出现并列第一名,将进行加时赛,决出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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