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爱珍
7月1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容错免责典型案例。淮安市清江浦区区管干部谢某某在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中,在项目缺少部分技术指标的情况下容缺办理人防事项审查,违反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但鉴于该同志出于公心、为企业着想,敢于担当作为,被容错免责,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这一“免责+晋升”的有力之举,向基层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担当者,不吃亏!
面对企业因二期技术指标未明而无法走通常规审批程序的困境,谢某某从大局出发,提出分步容缺审批方案,以企业限期补缺承诺书为契约保障,让项目一期得以迅速取得施工许可证。这一“破格”之举,为项目抢出关键三个月,省下企业成本逾200万元。而事后企业依约补全材料,项目顺利完成人防审批全流程。基于这些事实可见,清江浦区纪委监委的认定,不是无原则的“免责”,而是清晰地划定了容错边界,即“为公担当、程序留痕、结果向好、无私利掺杂”,充分表明免责是在严控风险前提下,为担当者开辟的制度性“绿色通道”。
反观当下,一些地方执行政策简单化、问责机械化,遇到程序瑕疵便高举“追责利剑”,导致有的基层干部面对发展难题时畏首畏尾,奉行“不做事就不会错”的庸人哲学,把“守规矩”异化为不作为的护身符,用“程序正义”掩盖懒政怠政,宁让项目“卡壳”、发展停滞,也不敢越雷池半步。这般“躺平官”“太平官”所损耗的,不止一时一地的发展机遇,更是全社会干事创业的锐气与动能。在这种环境下,清江浦区容错机制的落地显得尤为可贵,它给干事干部吃下“定心丸”,让他们从“怕担责”变为“勇担当”。
事实上,这一案例更大的示范价值在于将“容错免责”与“晋升激励”链接,让干事者切实感受到,为公担当者,组织不仅为其“兜底”,更会为其“搭台”。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发展路径常需突破既有框架,呼唤更多敢为人先的干部。各地当以此为镜,细化、实化、具化容错免责清单和配套激励机制,让规则清晰可见,让保障坚实有力。唯有让基层干部看到实实在在的“奔头”,才能让更多干部彻底挣脱“避责思维”的枷锁,轻装上阵,勇当改革闯将、发展先锋。
(作者单位:德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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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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