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造谣诽谤被判寻衅滋事罪,德城区李某获刑二年 | 短评:信法依法才有平安和谐

为牟求不合法利益,德城区居民李某在网上发帖造谣诽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近日,李某被平原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李某就小区拆迁安置问题多次到街道办、区信访局、市信访局反映情况,相关部门认真接待,并根据相关政策给予明确答复、提出妥善解决方案。2017年7月,李某向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4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李某依据判决获得近107万元钱款。李某仍心怀不满,不但不走正常程序诉讼,反而多次到非指定接待场所滞留,并且采取网上发帖的方式造谣诽谤,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和取证工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经指定管辖,平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在其拆迁安置问题已经法院依法判决、李某也已足额领到补偿款的情况下,企图利用网上发帖造谣诽谤的方式,满足不合法诉求。情节恶劣,影响极坏,严重影响了法律权威,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在法律和证据面前,李某表达了深深的悔意,服判不上诉。

本案中,相关部门、单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带着感情和责任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以法律为准绳维护人民利益。然而,李某为牟求不合法利益,利用互联网发帖混淆视听,颠倒黑白,造谣滋事,迷惑群众,抹黑政府,给依法行政、公平正义和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办案人员提醒,法治社会没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合理合法诉求也要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和解决。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畅通合法信访途径的同时,对信访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也绝不手软,每位公民也要学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逾越法律红线。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让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守护脚下的“法治基石”,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短评


信法依法才有平安和谐


李某为实现个人企图而寻衅滋事、危害社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罪有应得。这启示公众,法治社会没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只有信仰法治、遵守法律,才有个人平安幸福;只有依法治市、严格执法,才有社会和谐稳定。

信仰法治,才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平安幸福。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便形同虚设。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才能有稳定可预期的平安与幸福,反之,就会像李某这样付出自由、权利等方面的代价。即使诉求合理,也不能以非法手段去达成,更别说像李某这样无理取闹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每位公民都是受益者,也都是责任人,信法学法、知法守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才能共享平安幸福好日子。

践行法治,才能护佑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各级各部门只有依法办事,才能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夯实国家安全的基础。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要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解决问题秉持法治思维,化解矛盾善用法治方法。要担当作为、严格执法,对企图“以闹取利”的非法行为,露头就打,决不可和稀泥、搞变通。

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法律的尊严与威严在于落实。只要像办理李某案件这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抓起,以知促行、依法理事,就一定能开创平安德州建设新局面。

记者|刘同江 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