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记者在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获悉,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节水型单位建设,我市将在市直部门、单位范围内开展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9月30日前可报送相关材料。
凡是根据《德州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自查自评达到80分以上的公共机构,可自愿申报德州市节水型单位。
申报单位于9月3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共机构节能科。12月31日前,各申报单位将创建工作总结、自评分表电子版发送至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共机构节能科邮箱。邮箱jgswjjnk@dz.shandong.cn。
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市水利局将按照《德州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市水利局联合授予“德州市节水型单位”称号。
据介绍,今年年底前将完成50%市直部门和25%市属事业单位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到明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市直部门和50%市属事业单位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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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石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