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秋冬的变化就在一瞬间......
近日
德州市热力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了收缴取暖费的通知
取暖费价格没有变化
每平方米22元
取暖报停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据了解,今年取暖费价格仍执行市物价局德价发文件,建筑面积居民取暖费为每平方米22元,非居民取暖费为每平方米30元,城市低保户取暖费为每平方米15元。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
记者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德州市供暖季从11月15日开始,因此各大热企将报停截止时间定为10月15日。10月16日以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用户报停业务。
享受低保优惠政策的用户需提供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户口簿、低保证、领取低保金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缴费。
对未按时交费的用热户,自11月15日起每逾期一日按应缴费总额的5%加收滞纳金。逾期十五日,将不再办理用热缴费手续
记者|刘臻
德州日报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