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0年居民医保开始缴费|每人每年260元,可通过手机自行缴费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目前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个人缴费标准是每年260元,集中缴费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1号,一般居民在社区缴纳,也可通过手机自行缴费,学生可在学校集体缴纳。

根据要求,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费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限为缴费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可随母亲参保状态享受本年度内医疗保险待遇。母亲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必须在出生6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即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本年度内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则不得享受。

除新生儿及另有规定的情况以外,对其他少数在集中缴费期内未能及时缴费的居民,允许补缴,补缴标准为当年度个人缴费和各级政府补助标准之和,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补缴费用之日起30日后至12月31日。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报销比例与2019年相同。

参保的居民需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缴费,以往办理过参保登记手续的可直接缴费。在缴费期内首次参保的居民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镇(街道)或所在县市区医保中心、市属各开发区社保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自2019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参保人在参保登记成功后,可自行通过手机进行缴费,有如下3种方式

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在“微信办税”——“社保费”模块中自行缴费;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在“我要办税” ——“社保费缴纳”模块中自行缴费;

下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在首页“社保费”模块中自行缴费。

编辑记者 尹晓燕

通讯员 刘艳洁 李云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