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救助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临时救助对象包括本地户籍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口。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一)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雷击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二)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自负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提出申请之月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家庭成员具有德州市户籍,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条件,未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三、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提出申请之月前十二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不低于 70%;(四)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相关规定;允许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现值不高于我市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 倍的机动车辆。(现值=原值-每年折旧额×使用年数,每年折旧额=原值÷预计使用年限 15 年) (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来源:德州民政
编辑|李莉 通讯员|刘飞翔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