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烟花爆竹全部实现专店销售

“在咱的专店里不得销售除烟花爆竹以外的产品,更不得将烟花爆竹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放。”12月25日,齐河县应急管理局工贸科科长房白龙带领执法人员来到齐河县胡官屯镇传明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安全检查。他们一边帮助店主在显眼处张贴安全警示标志,一边提醒他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确保生产安全。

随着春节日益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但因为销售点布点分散、监管部门较多等现状,给安全监管带来较大压力。为确保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省市关于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齐河县应急管理局对零售点的经营资格严格审批,并逐年减少零售点数量,并在此基础上,主城区仍不设置临时经营零售点,全部实行常年专店销售。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常年及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点全部实行实体专店销售。除许可证注册场所外,不得在其他场所销售烟花爆竹。通过该举措,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是一种易燃易爆的特殊商品,一旦发生事故,将会给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我们要严把准入关,科学布点、严格监管,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领域重特大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营造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节日环境。”齐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马强说。

为确保该领域生产安全,齐河县在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审批的同时,建立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安全责任制,要求所有专店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要求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坚决杜绝“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全县烟花爆竹实施统一配送,所批发销售的烟花爆竹最小包装单位产品必须粘贴由市应急局(原德州市安监局)监制的防伪标签,确保各专店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在此基础上,自今年12月18日至明年2月22日,该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专项行动,县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堵塞各类管理漏洞,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违法经营采购、非法违法经营储存、非法运输、非法燃放等行为,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自活动开展以来,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已开展打非行动86次、排查村居1549处、排查场所610处、出动人员1007人,通过严格检查,进一步筑牢全县安全生产防线。

记者丨张志宁 通讯员丨崔志华 潘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