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方 通 告
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和稳定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从疫区来德人员(含德州籍在疫区工作、学习、务工返德人员)请及时向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登记备案;
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医疗卫生秩序、社会秩序,自觉服从公安民警、辅警、医护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交通运输管理人员、社区和村居工作人员的检查和安排。
2020年1月26日
来源|德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