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不断接到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来电,表达捐赠意愿,充分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为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安排和使用,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一)德州市红十字会
1. 物资捐赠。
咨询电话: 0534—2633199 15820062972
2. 社会捐款。
(1)银行汇款:
户 名:德州市红十字会
账 号:809200201421000533
开户银行:德州银行德兴支行
(请您在附言中注明“疫情防控”)
(2)微信捐赠: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为疫情防控献爱心(请备注“疫情防控”)。
(3)现场捐赠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B区502房间。
咨询电话:0534—2633199 15820062972
(二)德州市慈善总会
1. 物资捐赠。咨询电话:0534—2687312 13605349333
2. 银行汇款。户名:德州市慈善总会;开户行:工商银行德城支行;账号:1612002119026498623;联系电话:0534—2687855 13173334387。请注明“疫情防控”。
二、第一批急需接受捐赠的物资
(一)防护服(GB19082-2009,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二)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三)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应符合《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 手套标准》)。
(四)其他物资:护目镜、一次性手术衣、一次性隔离衣、 一次性靴套/鞋套、一次性圆帽、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免洗手消毒液、全面型医用防护器等物资。
(五)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三、重要说明
(一)捐赠的款物(含本公告发布之前接受捐赠的款物), 除定向捐赠的以外,由德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使用。
(二)为方便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用途(抗击新型肺炎)。
(三)德州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将依法、依规公示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法严厉打击假冒德州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名义 的募捐行为。
德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德州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