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先后推出12项医保特殊举措,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向省市确定的12家定点救治医院预付疫情防治专项基金9423万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耽误治疗,以后将视疫情防控救治资金需要情况,继续拨付。
提前为全市定点救治医院拨付1个月的医保周转金1.45亿元,减轻医院垫资压力。
将感染疫情患者使用的药品和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对疫情患者所需药品和耗材允许救治医疗机构线下采购。
感染疫情患者无论是否参保,是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是否能联网结算,一律先就医后结算,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费用。
取消疫情患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不再调减报销比例。
在异地感染疫情患者可就地治疗,享受与本地治疗同样的医保政策,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的交叉感染。
外省患者在我市就医发生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待疫情结束后统一进行清算。
对慢性病患者门诊处方取药量可放宽到3个月,允许参保人员就近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
简化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流程,推进网上办、预约办、延后办。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春节假期经办服务不间断。
疫情发生以来,市医保局立足医疗保障工作职能,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向全市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的通知》,和《德州市医疗保障系统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倡议书》。要求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在特殊时期落实12项特殊举措,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强有力的医疗保障。
记者 尹晓燕 通讯员 冯莉
编辑 石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