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下发通知 帮扶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日前,市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下发通知,明确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帮扶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安全复工复产。

通知指出,要做好政策解读,引导企业复工复产。通过微信、网站、电话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迅速规范畜牧业生产流通秩序切实保障畜产品有效供应的紧急通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动员饲料屠宰等企业立即恢复生产保障畜产品供应的紧急通知》等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引导企业复工复产。

要指导饲料、兽药等涉牧企业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各县市区要将安全复工复产指导意见迅速传达至相关企业,指导企业将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增强防控意识,规范疫情防控程序,通过严格集中封闭管理、定时定点监测体温等措施进一步降低疫情风险;倡导口罩防护、减少聚集、七步洗手法和分段就餐等日常防范措施落实,提高企业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切实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组织技术人员下沉到生产一线,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弄清企业真正需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积极协调公安、交通、金融等部门,解决企业在用工、运输、资金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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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邓静 通讯员|王雁秋

编辑|董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