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迅速 复工复产 | 宁津出台意见“抢”人才保企业复工!返宁工人隔离期间给予每人每天100元补贴

2月18日,宁津县为帮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加强企业复工后的用工保障,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对全县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该县承接在建项目的外地企业,为疫情捐款捐物的其他工业企业给予用工保障,对户籍地为德州市(含县市区)以外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贴。

该意见将从6个方面对相应人员给予补助:给予企业包车补助,对企业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由县政府全额补助;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自行返宁员工补贴,分别根据不同交通方式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相应补贴;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一次引进5人(含) 以上的,每人补贴 500 元,一次引进 20 人(含)以上的,每人补贴 1000 元;建立协作网络,在人力资源丰富的地区和高校设立“劳务协作站”“引才联络站”的,最高给予站点5万元的工作补助;鼓励企业多途径招录新员工,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宁就业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每人的补助;给予隔离场所补贴,返宁工人隔离期间给予每人每天 100 元补贴,每处可安置1名管理人员,享受同等补贴,补贴时限至 3 月 10 日。

据悉,该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省政府一级响应解除一个月后止。各乡镇、开发区、街道负责汇总本辖区享受补贴的企业及员工情况,县人社局就业办负责补贴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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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孟娟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