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晒在阳光下”

“近期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是否做到了严格管理?请把台账给我们看一下。”2月25日上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张玉强率领检查组来到市红十字会,实地查看捐赠款物台账,一笔一笔地核对款物接收和发放明细,并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捐赠款物凝聚着社会各界众志成城对抗疫情的信心和爱心,其管理和使用情况备受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保障监督执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捐赠款物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部捐赠款物及时精准用于疫情防控。

根据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同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谈话,详细了解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要求。

市纪委监委通过“网络实时调度+现场实地检查”等监督方式,切实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督促建立每日报送制度,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每天分别将捐赠款物数据报送至市纪委监委进行审核。采取定期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现场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捐赠款物登记、转出、公示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和明细台账,以及捐赠款物标准把握、点验保管、发放使用等工作情况,确保捐赠款物“快进快出、物走账清”,严防出现贪污私分、迟滞拨付、损毁浪费等情况。

强化制度建设及信息公开方面的监督。督促市慈善总会建立疫情期间请示报告、快速决策等制度,健全完善捐赠流程,督促其在新闻媒体分批公示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督促市红十字会向社会发布疫情防控款物捐赠工作流程,完善统计制度,督促其将当日接收款物情况于次日在市红十字会网站公示,发放、支出情况2日内公示,确保每笔款物均可回溯倒查。

同时,为及时掌握相关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建立周报制度,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管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对策建议等方面形成工作报告。

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纪工委)监委(监工委)也纷纷行动,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德城区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到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宁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落实办成立2个明察组和1个暗访组,不仅到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同时到受捐赠单位检查款物是否用在“刀刃”上。齐河县成立疫情防控监督审计组,县纪委监委会同审计、财政部门抽调人员进驻县卫健局,对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及时进行实时监督。临邑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捐赠款物流向严格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好登记手续,并通过微信平台、贴吧论坛、12345热线等渠道搜集线索。夏津县纪委监委延伸监督范围,要求各乡镇加强对款物管理情况的监督,做到专项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储存、专项使用,依法依规管理使用捐赠款物,并定期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

“疫情就是命令,物资关乎生命,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执纪问责,确保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晒在阳光下’、用在关键处。”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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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晓航 通讯员|张崇熙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