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创业工作影响,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近日德州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政策,对2020 年2 月至4 月,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省级基地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减免50万元;市、县级减免租金总额的50%,最高分别减免30万元、25万元。
政策印发后,全市人社部门积极走访,迅速落实。夏津县人社局送政策上门,深入基地和园区了解情况,调阅减免租金原始凭证及相关材料,逐项对照审核,努力做到应享尽享。经审核,夏津县山东青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示范基地、夏津中贸置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符合市、县两级补贴政策。其中,前者减免的3家(复工复产)入驻企业15.39万元租金,按50%标准发放补贴7.7万元;后者减免的35家(复工复产)入驻企业22.32万元租金,按50%标准发放补贴11.16万元。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发放运营补贴资金18.86万元。
据悉,德州市现有省级创业孵化基地2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7家、孵化园区3家,县级创业孵化基地6家、孵化园区1家。目前,德城区新湖创新金融产业园、乐陵市电子商务产业园、齐河县山东齐鲁电子高科商务产业园、宁津县惠新创业管理有限公司示范园区和梦工厂家具创业有限公司示范基地、德州经济技术开区创梦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示范基地等正在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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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志冕 通讯员|马建平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