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餐饮单位能复工了!官方通知:酒店餐饮、开放式景区报备后即可开业复工!


3月3日,德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商贸服务业开业复工的通知》,贯彻落实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统筹抓好服务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开业复工的指导意见》(第4号),支持商贸服务业切实做好疫情精准防控,保障市民生活需求,恢复正常生活秩序,进一步推动商贸服务业开业复工。


支持鼓励商贸服务业自主开业复工


▶ 各类商场、专业市场、酒店餐饮、开放式景区等人员相对聚集的行业,实行开业复工承诺制,经营单位向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备后,即可开业复工


▶ 对各类中介服务、宾馆、理发店、洗衣店、汽修店、家电维修等经营规模小、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贸服务行业,由经营者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基础上,自主决定开业复工。


严格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


各县市区要分行业制定防控方案,督促指导经营单位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经营业户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检查。


各级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开业复工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对开业复工或营业过程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督促立即整改直到符合要求,对拒不整改落实的责成停业整顿。


做好异常情况的处置


督促指导经营单位明确内部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加强员工异常情况处置培训,当员工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时,经营单位应迅速将其送到隔离区域进行隔离,并第一时间上报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经营单位如发现消费者(服务对象)有上述症状,应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


全力做好经营单位开业复工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畅通人流、物流和供应链,为商贸服务业恢复营业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任何部门和单位除要求经营业户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外,不得提高标准或另设门槛,干预业户恢复营业。


此前通知:大厅就餐须实行单人单桌

严禁单间餐、聚集就餐


记者了解到,2月26日德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全面有序推动商贸服务业开业复市的通知》指出——


▶ 餐饮服务业应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包括集体用餐配送、打包外卖、网络订餐、电话订餐等;大厅就餐须实行单人单桌;严禁单间餐、聚集就餐。


▶ 餐饮服务业要严格执行职工晨午检制度,从业人员须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发现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及时报告。


▶ 按照清洁消毒有关规定,定期对营业区域进行清洁消毒。


▶ 对消费者执行来客登记、体温检测、异常报告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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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