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德州所有殡葬服务机构继续暂停祭扫服务!

3月22日
德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期间
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继续暂停群体性祭扫
4月4日-6日清明假期期间
原则上不安排安葬服务

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有效防范清明节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或聚集性疫情发生,杜绝各类火灾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工作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事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各县市区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按照统筹兼顾、从严管理、精准施策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县市区疫情防控实际和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建设使用情况,统筹研究,分析部署,既充分考虑群众祭扫需求,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清明祭扫安排,要通过发布通知、通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让广大群众了解、理解并支持配合。要根据本地人口分布、风俗民情等科学分析,预判问题,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保证及时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二、明确清明祭扫服务管理要求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输入性疫情传播风险加大,清明祭扫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要切实做好清明祭扫服务管理工作。一是继续暂停群体性祭扫。为有效消除聚集型疫情蔓延扩散风险,全市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继续暂停祭扫服务。二是倡导群众实行网上祭扫。缅怀先人,重于心不拘于形。倡导改变传统祭扫方式,用现代文明的方式表达传统情感。3月25日起,市民政局开通网上祭扫通道,市民可登录“德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免费在线祭扫的方式怀念逝者、寄托哀思。三是鼓励实行代为祭扫。鼓励各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开展擦拭墓碑(骨灰格位)、代献鲜花等代为实地祭扫活动;代为实地祭扫情况将通过“德州民政”微信公众号祭扫通道及时反馈。有条件的公墓、骨灰堂可安排工作人员免费集中代为祭扫,集中代为祭扫视频、图片等要及时通过“德州民政”微信号予以发布。四是禁止在公共场所及野外焚烧纸钱。为防止引发火灾,维护城市环境,禁止在居民住宅、公共建筑、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及野外焚烧纸钱,抛撒各种丧葬祭奠用品。五是严格实行错峰安葬。针对清明期间群众安葬需求,各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要实行电话预约的方式错峰开展服务,并严格控制参与安葬的亲属人数。为防止节日期间人员扎堆,4月4日-6日清明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安葬服务。

三、强化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县市区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指导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保障工作,要明确成员单位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民政部门要统一发布清明祭扫服务信息,组织殡葬服务单位做好祭扫管控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殡葬服务单位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公安部门要协助各殡葬服务单位和各管控点维护好秩序,对不听劝导、寻衅滋事等行为,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制止和处罚。城管部门要积极劝阻群众在居民住宅、公共建筑、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及野外焚烧纸钱,拋撒各种丧葬祭奠物品,依法查处占道经营祭品行为。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消防部门要做好野外祭扫防火工作,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宣传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公益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采取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等方式缅怀先人。

自3月24日至4月10日在12345市民热线设咨询服务专席。请各县市区在4月4日至6日每日14:00前上报当日有无突发安全事件情况, 4月8日前上报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2687294,邮箱:dzmzshsw@dz.shandong.cn。


德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2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