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规定
庆云县发布《关于加强境外来庆
返庆人员排查工作的通告》
要求从境外来庆返庆人员
须提前、主动如实向经济开发区
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村)
或所在工作单位报告
......
坚决阻断疫情输入传播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近日
庆云县公安局
依法查处2起境外返回
不按规定报备案件
对3人做出行政拘留处罚
刘某生、刘某存
男,24岁,庆云县人,英国某公司海员。
3月7日,庆云县公安局民警联系刘某生未果,遂告知其父亲刘某存(男,50岁,庆云县人),要求刘某生若回国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备,刘某存口头答应。
3月9日刘某生自埃塞俄比亚乘机回国,当日21时左右返回庆云家中,但直到3月12日13时许,刘某生才向公安机关报告。
3月16日,庆云县公安局查明情况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刘某生、刘某存分别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刘某生经核酸检测呈阴性,目前,刘某生在县隔离点集中观察,刘某存在家中居家观察。
马某
男,31岁,户籍地:滨州市阳信县,现住庆云县城区。
3月11日马某乘飞机到达珠海,后进入澳门;
3月18日,马某自澳门到达广州,20日自广州乘飞机至天津滨海机场,当日19时许由其朋友驾车将其接回到庆云。期间,阳信县公安局民警多次与马某联系,明确告知其若返回山东必须立即报备,马某未及时报备。
3月21日阳信县公安局将情况通报给庆云县公安局。庆云县公安局迅速核实后,将马某立即带至县隔离点隔离观察,马某经核酸检测呈阴性。
3月22日,庆云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马某行政拘留七日。
疫情当前
刘某生等三人
在明知需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情况下
仍故意缓报、瞒报行程
扰乱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秩序
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庆云警方郑重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来庆返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全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不按规定告知境外轨迹、健康状况,不配合疫情排查、流行病学调查,不落实隔离措施,拒不报备,或者瞒报、谎报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庆云发布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