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改建扩建工程管理的通知》严查房屋建筑改建扩建工程违法违规行为

3月30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改建扩建工程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改建扩建工程检查整顿、严格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要认真吸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发生坍塌事故教训,全市新增的限额以上房屋建筑改建、扩建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虽然投资额超过30万元或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但不涉及使用功能改变、使用荷载未超出设计荷载、未对原承重结构进行改变或造成损害的装饰装修工程除外)均纳入住建部门工程建设管理范畴。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房屋建筑改建、扩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图纸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工程监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实施全链条监督管理。

同时,在全市开展既有改建、扩建房屋建筑拉网式专项排查,重点查处勘察设计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及备案、消防验收抽查备案、建筑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对于正在进行改建、扩建但没有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的房屋建筑,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对于排查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比较轻微的,责令整改;对于擅自加层、改变或破坏承重结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并形成案件资料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整改到位后,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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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德林 通讯员|李学林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