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4月21日上午,宁津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到派驻“村党组织书记”杜集镇闫庄村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驻村干部走村入户,为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就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受理范围、办理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详细解答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继承及拖欠农民工报酬等法律问题。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通过这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提高了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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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津公共法律服务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