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里的老德州 | 明初乐陵古城重建记

元末明初,我国北方地区陷入一场空前的鼠疫灾难当中,再加战乱频仍、朝廷更迭,鲁西北大地土地荒芜,百姓饥寒流殒,尸殍遍野。清《乐陵县志》记载:“……民兔窜鼠伏,弗遑宁处,千百存一二。 ”明洪武三年(1370),乐陵全县城仅存四百余户人家,就连当时县衙配置也残缺不全,县令空缺,仅有县丞何恒、县主簿郭遵、典史岳得升三人。

面对如此凄惨景象,三人不敢稍有懈怠,决定带领乐陵百姓“同心协治”重建家园。他们官民一体,群策群力,“以丞簿而忧民之忧,以民庶而事上之事,”即朝廷官员忧民所忧,把百姓的事当做皇上的事来对待,“上下一心,不期年,增二千户”,在短短不足一年的时间,又建起一座崭新的乐陵城。

他们首先是带领百姓迁建新城。旧乐陵城在疫情和兵火重创之下已是一片 断 壁 残 垣 , “土 地 污下” ,不适宜人居住,三人与百姓商议,选定城北五十里处为新城址,于是“申请迁县,蒙准。 ”开始了新乐陵城的重建工程。三人于开工前对县衙吏员进行训诫约束,要求他们“公廨圣意所重,而政治之所出也,其葺而新之,惟兹民庶,毋惮勤劳,以既厥功” 。意思是,建城是朝廷大事,也是百姓的大事,大家一定要不怕辛苦,力争建功。要求大家与百姓同吃同住,同劳同息。同时大施惠政,安抚群众,广纳百姓, “抚绥劳来,恐伤民力” 。制定出台一系列安抚百姓的政策,在朝廷统一的减免夏秋粮税政策外,本地徭役税赋能免的一律免除,努力减轻百姓负担;鼓励开荒, “以劝以容” 。招唤流离在外的乐陵百姓回归家园,扩大人口。同时,他们注意节俭, “乃创草菅,畚瓦砾,度用材,规模布置,不敢有所逾” 。工程施工中,一切用度量力而出,在选材用料,建设规模上,只要保证质量,坚持能简则简,不敢有一点浪费。就这样,在全县百姓的共同努力下,新城始于“庚戌之冬,讫工于辛亥之春,缭于周垣,正直轩豁,可以出治而为民观瞻之地矣。 ”即从洪武三年(1370 )冬到洪武四年(1371 )年春,建成了一座崭新的乐陵县城, “城池草创,周围三里许” ,同时县城人口也从四百余户增至二千多户,此新城成为后世乐陵县城的基础。

后有史书评价乐陵史上这段建城史时说,“劳于始者逸于终……上下一心,事无难为。 ”

(原稿载于2020年4月24日《德州日报·德周刊》3版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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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郭峰  编辑 | 李玉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