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数据采集系统4月20日开通,德州市数据采集工作正在进行,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两癌”(乳腺癌、宫颈癌)患病妇女可在5月20日前到户口所在乡镇妇联进行登记,以便享受相关救助政策。
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包括IIb、IIIa、IIIb、IVa、IVb)或乳腺浸润癌(包括浸润性导管癌和浸润性小叶癌)的具有农村户籍的贫困妇女。其中,可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者是农村低保对象,或者既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同时又获得民政部门农村低保认证的贫困妇女,或者虽不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但家庭人均收入确实较低(以省级贫困线为参照标准)或因本人患病、其他家庭成员突发意外等情况导致贫困的患病妇女。
全国妇联和省妇联每年从数据库中救助部分“两癌”患病妇女。每位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只能接受一次妇联组织和卫生部门(含中国妇基会)的救助,以前享受过救助政策的患病妇女不列入此次申报救助范围。
申报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本单页;
2.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的住院病历首页、病理报告单(疾病诊断书)、医疗报销清单的复印件;
3.贫困证明。出具扶贫登记证复印件或低保证复印件或所在村出具的贫困证明等相关材料(既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又是低保户的患者,需出具扶贫系统提供的贫困证明和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证明)。
申报程序
乡镇妇联登记汇总→县妇联审核录入→市妇联审核→省妇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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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臻 通讯员|王鹏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