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知否?侵犯知识产权要严惩!


2020年4月26日,

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今天,检察官和您聊聊

保护知识产权的那些事~~

01

Q:

什么是知识产权?

A: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凝聚着人类智力劳动的成果,且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的特点。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Q:

保护知识产权的刑法规定有哪些?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七节专门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进行了法律规定。针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包括未经注册商标许可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针对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针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机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间录像,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或者以盈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上述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分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除对传统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作出保护外,同时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针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分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02

案例回顾

1.疫情防控期间,市民举报称在药店买到假冒“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公安机关立案后,德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多次在河南省长垣县李某、张某开办的口罩加工作坊采购假冒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对外批发销售,截至案发共销售该型口罩300余万片。犯罪嫌疑人胡某从张某处购进假口罩在其经营的药店内批零销售,截至案发销售达63万余片。2020年3月6日,德城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胡某、张某批准逮捕。另,德城区检察院于2020年3月23日将涉嫌销售假冒“3M”口罩4000余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批准逮捕。

2.2017年4月份至2018年7月,被告人张某从广州购买假冒华为、三星、苹果等知名品牌的假手机配件,对外销售,涉案金额17万余元。2019年9月12日,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3.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王某销售高仿阿迪达斯、耐克等品牌的鞋服,涉案金额11万余元。2019年5月8日,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

03

知识产权遭遇侵害怎么办?

检察官提醒:要切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安排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发现他人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时,及时收集证据,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民个人或单位团体要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从正规渠道以市场价格购买使用,重视查验商品真伪,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及时报警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