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德州市作家协会下发通知,第五届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的评奖工作日前已启动。
山东省第五届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简称泰山文学奖。文学创作共7项,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散文(含杂文)、诗歌(含旧体诗、散文诗)、儿童文学,每项评选5部作品。
泰山文学奖参评的文学作品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作品应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有利于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有利于倡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作品要深刻反映现实生活,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形象,表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中国特色、齐鲁风格、山东气派,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和艺术感染力。鼓励探索和创新,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
参加本届泰山文学奖评选的作品,须是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期刊首次发表或在正式出版社首次出版的作品,报送者须具有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资质。
报送者请将电子版发xingqingjie1970@126.com;纸质材料请快递至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1632室文联创作室王金鹏主任收,电话:18865729198。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具体要求参见《关于推荐报送第五届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参评作品的通知》,链接地址http://www.sdzj.org/content-4778951196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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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德州市作协 编辑 | 李玉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