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攻坚 | 德州“五举措”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6月2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第五场新闻发布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相关负责人走进新闻发布厅,权威发布我市“推进企业改革攻坚”重点工作情况。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刘俊哲围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布有关情况。

为稳妥有序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我市出台了《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关键措施。一是根据市属国有企业不同功能定位,合理设置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权比例。对现有一级企业,原则上保持国有全资;对现有二级及以下权属企业中,涉及重要基础设施、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保持国有全资或控股;其它市属国有企业,根据业务特点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依据发展状况和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的权责关系,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协调运转、制衡有效的运行机制。三是依法保障中小股东权利。各股东经充分协商,可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决议程序和决议通过的比例,可就公司章程修改、董事提名等重大事项约定中小股东的特别表决权。适当增加中小股东董事、监事席位。四是规范审计评估程序,实行公开交易。五是建立容错机制。鼓励探索,鼓励创新,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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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邓静 孙耕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