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任楠赵静张英 报道
德州新闻网讯 “天气炎热,但俺心里就像吃了冰棍一样舒爽! ”6月4日,在区总工会、区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上,法官助理王慧分享了一个精彩案例。
王慧说,这位喊“爽”的是一王姓职工。今年1月,他和用人单位因社会养老保险引发经济补偿纠纷。用人单位借疫情企业经营困难,诉讼至法院,欲通过判决上诉的方式以拖延付款时间,立案后,因受疫情影响一直未能正常审理。为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负责本案的法官李淑玲和她的团队在对双方积极调解的同时,第一时间安排互联网开庭,庭后及时合议案情进行再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一场拖了半年的纠纷最终于近日落下帷幕,当事人王某露出笑容。
我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是以“工会+法院”工作联动模式为基础,依托区工会联系基层工会、贴近基层劳动者、擅长做群众工作的特点,结合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专业性、权威性优势,充分发挥区工会和区人民法院在调处劳动争议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实现优势互补。
今年以来,李淑玲受理了11件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结7件,剩余4件正在调解中。从目前情况看,至少有9件案件可以实现诉前调解。李淑玲说,劳动争议案件正式立案前,区总工会和区人民法院联坚持进行诉前调解。对于立案前当事人具有调解意向或适宜调解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通过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及时调解,让劳动者切实在诉讼服务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2018年和2019年,区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分别是24件、21件,今年头5个月则达到了17件,总体呈上升趋势。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杨军说,“可以预料,今后,越来越多的劳动争议案件,将在开庭前进行‘再调解’,将‘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结合起来,可有效化解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具有诉求多样、类型复杂、善后不易的特点,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经济发展,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 ”区总工会副主席李秀青坦言,此前办理相关案件时,协调难度大,建立人民法院与工会之间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既可以让法院为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提供业务指导,又能发挥工会作为职工“娘家人”的作用,有效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为法院化解劳动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提供帮助,有利于化解劳动争议、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省司法资源,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我们将着眼于大调解格局,在与区人民法院共同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的同时,将在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及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法律服务站’,形成积极构建起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的‘一二三’模式,‘一’即一室(站),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载体,推行调解前置;‘二’即两大平台,线上线下两大平台,提升多元化解纠纷整体效能;‘三’即三大调解,即加强人民法官调解、专业律师调解和特邀调解员调解,进一步整合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多种非诉讼化解资源,更好地为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李秀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