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宁津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该案件通过互联网法庭延续“无接触式”开庭模式,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网络视频“隔空”参加庭审。宁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慧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宁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建华出庭支持公诉。
案情回顾
2017年以来,被告人赵某某多次与张某、尹某某(两人已判刑)纠集在一起,在宁津县境内多次以非法、暴力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恶劣影响。
庭审现场
为巩固新冠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蔓延,同时保障被告人人身健康安全,该案对被告人实行网络远程庭审。此次庭审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连接,视频图像、声音传送稳定流畅,画面音质清晰。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法庭宣判环节,以及被告人借助系统完成对庭审笔录的确认,均通过线上进行,整个流程有秩序井然、规范高效。
庭审过程中,王慧院长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有条不紊的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多个环节,引导控辩双方紧紧围绕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等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程序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张弛有度,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该案将择期宣判。
疫情期间“一把手”通过网络远程主持庭审,不仅发挥了领导表率作用,激发一线法官工作热情,更彰显了宁津法院扫黑务净,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与信心,形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实现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两不误。
下一步,宁津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运用“互联网法庭”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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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曹希增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