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相关问题的公告
高校毕业生离校季节来临,为了便于各高校将毕业生档案准确、便捷地邮寄到我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按毕业生生源地直接将档案寄到我市及所辖各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
德州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着管理流动人员(含毕业生)档案的职能,请各高校按邮寄地址进行邮寄。
直接寄到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可节约时间。
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按生源地将毕业生档案分发到各县市区,全部结束的时间可能到10月底,对部分提前使用档案的毕业生会带来很多麻烦。
收件人可直接写“XX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收”。
由于部分人社局机关与人才服务中心不在同一地址办公,收件人写为“市人社局收”时,档案运送时间会延长,也会增加散失的风险。
档案封面六项信息必填。
收到毕业生档案后,各级人才服务中心会将毕业生档案信息按先后顺序录入电脑,为提高档案整理效率,档案封面请注明:姓名、学校、专业、学历、身份证号码、生源地等六项信息。高校派专人送达档案的要携带以上六项基本信息的电子版及纸质版。
按人社部等五部委(2014)90号文件规定,不再接收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
德州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6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编辑记者 | 尹晓燕
通讯员 | 孙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