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检察院检察长“隔空”出庭公诉涉恶案件

“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实行法律监督。”近日,宁津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建华出庭,对赵某涉恶案提起公诉。

“隔空”庭审


由宁津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赵某涉恶案在宁津县人民法院以网络视频方式“隔空”开庭审理,法官、公诉人与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实现“零接触”交流、“面对面”对话。

案情回顾

2017年以来,被告人赵某与张某、尹某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宁津县境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两人轻伤,并造成经济损失四万余元,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特征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恶势力”标准,应认定为“恶势力”,遂以涉恶案件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



在庭审中,宁津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建华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被告人赵某宣读了起诉书,并围绕事实、证据对被告人依法进行了“隔空”讯问及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涉嫌罪名、犯罪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任建华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深刻分析了被告人犯罪原因、阐述此类犯罪的深刻危害,希望被告人认识错误重塑人生,肩负起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据了解,为做好该案公诉工作,宁津县检察院全面审查案件案卷,研判案情,分析证据,研究制定了全面的出庭预案。宁津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建华全程全面参与办案,推动检察长从“批案”到“办案”的角色转变,为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同时,该起案件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审理,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彰显了检察机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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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