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以服务企业、需求优先为着力点,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了容缺受理工作制度,7月1日起,首批梳理的34个政务服务事项上全面实施容缺受理制度,积极探索承诺制信任审批,为市民办事又添政务福利。
业务范围涵盖企业经营、投资建设及社会民生等领域,大至工程项目的相关制度报告、证照许可,小至个人身份证、委托书,都纳入容缺范围。以后办业务,主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但次要材料欠缺的,窗口可先行受理,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即可。
以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为例,改革前,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时,如果缺少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需要补齐材料后才可以启动办理登记,会延误几天甚至几周时间,影响了群众的办事效率。改革后,通过推行“容缺受理”制度,让企业和群众先办理登记并启动审批流程,再按规定时限补齐所需的材料(可邮寄至行政服务大厅),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补交材料方式也多样化。群众企业可以采取到窗口补交材料,还可通过网上提交、出具结果时提交、现场勘验时提交、邮寄提交等,在不影响业务审批的前提下,使广大办事群众降低了办事成本。
容缺受理制度是建立在申请人的信用基础上的。申请人在容缺期限内补交材料,实现此次“容缺受理”工作在正常办理期限内完成,若申请人未在期限内补交容缺材料,由具体承办股室工作人员会在申请人作出的承诺事宜践诺期限到期前予以提醒,期满之日,申请人仍然没有补齐补正法定材料的,工作人员在期满后第二日,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容缺受理作出的审批决定,一并作废并收回颁发的批文证照。同时容缺受理的审批决定被撤销后,申请人依据该证照或批文办理的其他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在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同时予以撤销;在其他部门办理的,由具体承办股室向该其他部门推送撤销决定,会建议该其他部门撤销后续办理手续;对不知道申请人是否依据该证照或批文办理了其他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的,通过公告公示撤销容缺受理的决定。通过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推动“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
“目前,我们已经编制出涵盖企业登记、食品生产经营、医师执业注册、牌匾审批、燃气经营许可在内的34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实现企业和群众‘只跑一次’。下阶段,德城区还将在首批容缺受理事项基础上再陆续推出更多容缺受理事项,打造德城一流营商环境。”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首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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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石秀秀 通讯员|艾敏 张晶甡
编辑|石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