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在建党99周年这一天,对于陵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干警,显得庄严而有意义。在陵城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随着审判长宣布休庭的法槌落下,历时11天,豆某某等人涉黑案件的法庭审理(包含庭前会议)全部结束。至此,由姜山彤检察长带队的第一检察部7人公诉团队圆满完成了德州市陵城区首例涉黑案件的出庭公诉工作。
“冬去春来,夏收硕果”,11天的背后,是检察干警几个月来的忠诚履职和勇于担当:117册案卷材料、100多个日日夜夜,刷新涉黑案件办理新纪录;25名被告人,29名辩护人,制作60余页起诉书(含补充起诉书、追加起诉书)、2万余字公诉意见书,涉案违法犯罪50起事实均得到有力指控,充分发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分子们的“分化瓦解”作用,绝大多数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谱写出了涉黑案件公诉工作新篇章。
一、日以继夜,多措并举,记录连续奋战的点点滴滴。
案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战机。该案专案组成员们自我加压,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高标准地完成了所有任务,以腾出时间“回头看”。这是一个与时间赛跑且劳心劳力的过程:审阅案卷、制作阅卷笔录、完成案件审查报告、提讯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意见、制作起诉书……在这期间,每一项工作都“倒计时”,按照倒排时间表的规定节点,遵循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严格把关的要求,有条不紊地顺利推进着。
豆某某等人涉黑犯罪集团一案特点明显: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众多、犯罪起数多、涉案罪名多,涉及13个罪名、50起违法犯罪事实,该犯罪集团以公司、宾馆为掩护,非法吸收社会资金200余万元,有组织地向德州市陵城区部分企业及个人发放高利贷,以暴力、威胁或“软暴力”等形式,严重危害一方百姓生产生活,严重破坏当地社会公共秩序,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以至于许多人谈之色变。
如何有效指控豆某某等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如何厘清豆某某等被告人在涉黑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如何明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与具体个案之间的关系……都大量涉及法律适用。为此,第一检察部专案组结合案情实际,深入研究了当前在司法工作中、在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中涉及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犯罪新的修改内容,制定了相关系列工作举措,既引领了侦查工作,又提高了办案效率,提升了指控效果。
二、准确预测,知己知彼,穷尽庭审预案整装待发。
要认定一个组织是否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须同时具备刑法规定的四个特征,即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每一个特征都需要大量证据予以支撑。由于以豆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作案持续时间长、作案范围广、涉案人数众多,在100多卷案件材料中,要理清其证据脉络,任务十分繁重。通过参加公安机关专案侦查组案情研讨会、提出口头或书面建议等方式,引导侦查人员进一步明确方向,加强证据收集及固定工作,协助公安机关补强了豆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四方面特征的主要证据。
办案组成员与侦查人员形成了“点对点”“面对面”精准沟通模式。案件移送起诉后,侦查机关选派了几名优秀的侦查员进驻检察院,与检察院办案人员共同办案,面对面交流,及时查缺补证,打破了以往的退回补充侦查的“文来文往”繁琐模式,大大提高了沟通效率,加快了起诉时限,有效形成了打击合力。同时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中,专案组通过依法审查,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夯实了案件公诉工作的基础。借助前期与侦查机关良好的沟通和创新机制,专案组在短时间内就将如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梳理清楚,顺利提起公诉。
细节管理,还体现在该案起诉书的制作中。起诉书是指控犯罪的檄文,庭审活动主要围绕起诉书确定的指控范围展开,可以说,起诉书制作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出庭公诉效果。6月28日,豆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案件开庭后,长达60多页的起诉书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言简意赅,指控有力。”一位参与旁听的法律专业人士对起诉书作出如此点评。他也许不知道,2万余字的起诉书,背后的艰辛。在案件提起公诉的前夜,办案人员通宵审核和印制起诉书,接近凌晨时,发现起诉书中有一个错别字,虽然离提起公诉只有几个小时,大家果断决定重新印制。“每核校一次至少要2个小时,连标点符号都不能有任何差错,这不仅仅是一种工作态度上的严谨,更是出于一种对法律的信仰、对公正的坚持。”这样的信仰和坚持熔铸在每一名公诉人心中。
夜以继日的案头工作,让公诉人员的视力普遍下降,频繁的加班和熬夜,也透支着每一位公诉人的健康。这期间,有的办案人员孩子发高烧,为了不影响整体工作,硬是“狠着心”把孩子扔给父母照料,继续投入战斗。有的办案人员因制作大量的举证、质证材料用眼过度,每天用眼药水强撑着将工作扛了下来。这样的事情很多,但是我们坚强的公诉团队却丝毫没有退缩,本着轻伤不下火线的精神继续顽强拼搏,争取最后的胜利。
三、指控有据,辩论有力,肩负正义使命责无旁贷。
6月28日,豆某某等人涉黑案件的庭审正式开始,豆某某父子两人拒不认罪,对自己的犯罪事实百般抵赖,其他部分被告人也不认可自己的行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重重压力如排山倒海般压向公诉席,面对气焰嚣张的被告人,公诉人没有气馁,沉着冷静,从容应对。在讯问阶段,抓住几个大型的标志性事件,从在侦查阶段供述较好的被告人先开始,个个击破,讯问直击要害。因为庭前准备充分,公诉人对所有证据情况几乎烂熟于胸,以不变应万变,所以庭审中无论出现什么情况,无论被告人如何狡辩,公诉人都能从其闪烁的目光和不合逻辑的辩解中找到破绽,一语击破,使得被告人哑口无言,百口难辨,在法庭讯问阶段就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公诉团队气压全场,赢得了庭审主动权。
举证阶段,公诉团队在紧扣事实、全面审查证据的基础上,针对每一起犯罪事实制作了详细的举证提纲,并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分别进行了举证说理,内容详尽、证据之间环环相扣,链条完整,证明的问题高度概括,同时公诉人从书证的有效性、关键证人的身份问题、证言及供述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等方面预测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质证观点,形成几百条质证意见,既有力指控了犯罪,又推动了庭审顺利进行。
法庭辩论是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关键阶段。公诉人围绕本案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定性处理,宣读了长达28页的公诉意见书,鲜明亮出了公诉人的立场,吹响了法庭辩论的冲锋号。针对部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称自己的行为并非豆某某等组织者指使、授意,其他个案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关系等观点,公诉人从事实、证据和法律的正确适用入手,条分缕析,进行有力的反驳。发表完公诉意见后,公诉人又进行了合情合理合法的法庭教育,奉劝各被告人迷途知返,在庄严的法庭上认罪伏法,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早日重返社会,选择一条正确的人生道路。绝大部分被告人痛哭流涕,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向被害人表示诚恳的歉意,取得了良好的指控效果。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今年是扫黑除恶斗争的攻坚之年,面对上级领导对检察机关提出的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发力的高标准高要求,一部干警将继续不辱使命,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让检徽红映,让党旗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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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薛莉 徐磊
编辑|董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