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创城曝光台】野泳屡禁不止 安全令人担忧

7月6日,一些市民在新湖野泳

暑期来临,市区多处水域成了不少市民、游客的首选消暑地。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岔河、新湖、减河等地,发现不少人戏水纳凉、到河湖里野泳,安全问题被抛之脑后。

7月6日下午4点左右,记者来到东方红路岔河桥下,只见河东岸几名男子身着泳裤聚集在一起,正在做热身。河中,五六名男子已经游到了河中央。对岸边多处设置的“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警示牌视而不见。同样的情形还出现在桥的南侧、河西岸,一名中年男子在河岸边的平台上做完热身,顺着斜坡滑进了水中,不一会儿就游到了河中央。他的不远处就悬挂着禁止游泳的条幅。还有一对在岸边游玩的年轻情侣,其中的小伙子慢慢走进了水中,很快水淹没到了腰部。“一到夏天,就有来这游泳的,最近天气持续高温,来的人更多了,时间一般集中在早上或下午。 ”62岁的郭女士说,她常来这乘凉,这片水域比较深,也发生过溺水的事件,锦绣川景区管理人员经常来管,但就是禁止不了,看着让人揪心。

7月6日,一些市民在新湖野泳

无独有偶。同样的情形还出现在新湖风景区,当天下午5点左右,在靠近湖滨中大道的新湖岸边一个平台上,几名男子或穿着泳裤做热身,或刚上岸擦拭着身体,湖中则有人三三两两地一起游着,整个湖似乎变成了一个天然的游泳池。

端午假期期间,记者就曾在两处水域发现过野泳的现象。在古运河景区和减河湿地公园,则有一些大人带着孩子在河边戏水、垂钓,而这些都是景区明令禁止的行为。“在这些天然的水域游泳既有损城市形象,也不安全,更是给孩子们做了不好的示范。 ”市民张先生说,希望通过加强管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彻底杜绝野泳现象。

6月26日,市民在岔河违规游泳

事实上,早在2011年,我省就曾划定200处危险水域,这些危险水域主要是从众多溺水事故多发水域中梳理出来的,主要是天然河道、水库和人工湖。其中新湖、岔河水域均在其中。据德州市120急救调度指挥中心统计,6月份接到了11起溺水报警。

市城市管理局锦绣川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迟博文表示,岔河水下地形比较复杂,最深处达到4米半,极易发生危险。“前不久,我们还专门联合德州蓝天救援队开展了防溺水救援演练,就是为了尽力避免溺水悲剧的发生。也在此呼吁,喜欢游泳的市民朋友,选择去正规的游泳场馆,不要在野外的天然水域游泳、嬉戏。 ”迟博文说。

短评:堵疏结合对野泳说“不”

7月12日,辽宁沈阳5名少年野泳3人溺亡。每年夏天,野泳溺亡事故都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而这其中又不乏青少年儿童。悲剧屡屡发生,令人痛心不已,却依然阻止不了野泳者的热情。 “这片水域我熟悉,没问题”“没事,我水性好”,在采访中,很多野泳者凭借这样的侥幸心理,对“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警示牌视而不见,我行我素。

殊不知安全隐患随处可见,就算水性好,如果不明情况,也极易发生危险。除了水温较低容易引起腿抽筋之外,水里还可能会有漩涡、水草、石块、碎玻璃等,不出意外一切皆好,出了意外则悲剧降临,这份侥幸实属不该。

野泳现象“禁而不止”,从侧面也折射出市民旺盛的游泳需求。野泳不安全、不文明、污染水源、违反规定,这些道理大部分人都懂。可在户外游泳场所供给不足、室内游泳场馆价格不亲民的窘境下,野泳自然而然成了一部分人的选择。

针对这种现象,应念好“堵疏”二字诀。一方面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同时健全相关的法规,明文禁止江河游泳行为,也让相关水域的管理人员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针对公共配套设施不健全的问题,依靠政府财政补贴,将部分天然池塘、河流通过投资改建成廉价的游泳场所,或在市内增建免费或低价的游泳场馆,满足低收入阶层游泳爱好者的需求。疏堵结合之下,让野泳者既心甘情愿地对禁游河段退避三舍,又能如愿以偿地到正规场所踏波逐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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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记者 | 尹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