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做好汛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和减少因汛(洪)灾害对道路通行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市公安交警部门结合我市公安交管工作实际制定预案。
成立防汛(洪)救灾指挥部,明确分工。对因汛(洪)灾害已经或可能对道路通行安全造成影响的,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预警提示和指挥调度。
与气象、城管等职能部门密切沟通,及时获取极端气象条件下可能引发汛(洪)灾害预警信息。根据判明灾害可能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程度,及时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介和公路电子显示屏、车载显示屏、可变信息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等设备,向社会发布道路洪涝灾害信息及驾驶注意事项。
完善预警机制,提高管控能力。公安交警部门要以预防汛(洪)等自然灾害、确保道路畅通为重点,针对本辖区地形、路况条件,视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整警力和车辆,强化路面管控,准确掌握路面通行情况。与社会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快速反应和应变能力,确保将汛(洪)灾害对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影响降到最低。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全体民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和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接到工作指令后,快速反应,迅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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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马乐 通讯员|杨红省 肖华荣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