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证便民” | 德城梳理编制事项实施清单,72个事项无需提交清单外证明材料

日常生产生活中,市民在办理一些证件等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办事单位要求开具相关证明、填写各种表格、提供很多材料的情况。近日,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梳理编制了《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并予以公布,共涉及到与群众办事创业相关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资格(职称)证书、学历证明(毕业证)、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72项证明事项。今后,群众和企业到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有关许可事项提供证明材料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只需准备清单中列明的材料,无需提交清单外的证明材料。只要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办理上述政务服务事项就可以“最多跑一次”。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改善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能力,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和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了行政许可类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在减证便民基础上通过对该局区本级118项政务服务事项认真自查、清理,按照省、市、区《方案》清单编制要求,最终核定证明事项72项并将其列入证明事项清单。

证明事项清单主要涉及办理企业登记、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再生育审批、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食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教师资格认定、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劳务派遣经营设立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燃气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取水许可等涉及民生方方面面的多项业务,另外清单还并清晰标注了各个事项的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事指南,明晰了部门责任和办事流程,为加快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供有力支撑。

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减证便民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优化审批要件和办事条件,对公布的证明事项清单规范办理流程,减少佐证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加大审批服务便民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坚决杜绝变相要求群众提供各类证明的现象,让群众办理许可更加简单、明白、便捷、舒心。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石秀秀 通讯员|艾敏 傅金勇

编辑|石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