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晨恶势力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2020年8月18日下午,由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晨等4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恶势力案件,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审理并进行宣判。

案情简介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4年期间,为谋取高额贷款利益,被告人王某晨伙同被告人马某、白某奎、王某,以个人名义高息对外放贷。为索要逾期高利贷债务,被告人王某晨纠集被告人马某、白某奎、王某有组织地采取滋扰、纠缠、跟踪、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经营秩序,逐步形成了以王某晨为纠集者的恶势力团伙,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出示指控犯罪的证据并进行质证,客观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听取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晨、马某、白某奎、王某4人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扫 黑 除 恶

此案的公开宣判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扫黑除恶、除恶务尽的决心,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扩大了专项斗争影响力和震慑力。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通讯员|王延丰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