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执行受到群众阻拦 ,禹城法官释法明理争端成功化解

近日,禹城法院异地执行一起买卖合同案件,扣押被执行公司的相关货物时,被当四十余名群众拦截阻挠。在人车无法通行,形式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禹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海峰带领法警队及时赶到现场,对聚拢妨碍执行的案外群众进行说服教育、释法明理,成功将其劝退,并将货物及时扣押。

禹城某饲料公司因高唐某公司拖欠其货款而将其告上法庭,法庭依法判决高唐某公司按时偿还货款。但因该公司迟迟不肯履行法定义务,饲料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

禹城法院执行干警在多方查询后得知,高唐公司目前仍在正常生产并存储了部分货物。为尽快执结该案,在与申请人商议后,执行干警决定扣押该公司的货物,以物抵债。

执行干警刘鑫和法警王骏磊第一时间赶到高唐某公司,并将其货物进行查封扣押。但在装车的过程中,突然围拢了十余名群众,这些群众拦在车前,声称该公司拖欠了他们不少粮食款,他们要扣留这些货物“要挟”公司还钱,“你们要是把货拉走了,我们更没法给公司要钱了……”聚拢的群众越来越多,情绪也越来越激动,为了不引起更多的争端,干警立即将现场情况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

刘海峰在了解到现场了紧急情况后,当机立断,带领法警队法警驱车赶往现场。

虽然在人员力量上占据了优势,但为了安抚群众情绪,和谐化解此次争端,到达现场后,刘海峰院长主动深入到群众中,现场对大家释法明理,讲解法律规定,刘院长告诉大家,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种聚拢妨碍执行的行为,不仅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有可能会构成犯罪。

得知可以用法律帮助自己讨回欠款,聚拢的群众情绪渐渐缓和下来,自行解除了围堵。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货物得以成功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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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李政 杨萌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