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德州4举措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9月29日,我市举办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法治人文监管环境专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秀岭介绍“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工作情况。



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方面,出台《德州市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工作方案》,强化五项工作措施,做到五个提升。成立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专项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总结创新做法,宣传典型案例。对6个二级指标落实责任主体、明确任务目标、确定完成时限,定期调度工作进展。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方面,一是全力支持配合证监系统加大对上市公司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实现信息共享,有效防范各类风险隐患。二是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生管控监督机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加快产业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带好头、尽好责。三是加强与山东证监局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传达监管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推动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升。


提升中小投资者诉讼便利度方面,一是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行网上立案、完善网上缴费系统、推行“互联网+”送达、推进互联网庭审,畅通网上诉讼服务,努力实现当事人网上阅卷、网上材料提交,手机远程参与庭审、手写签字确认笔录,从而减少中小投资者诉累,节省诉讼成本和时间。二是提升审判质效,严格控制庭审次数及案件办理期限,缩短纠纷处理周期,妥善化解涉中小投资者纠纷。三是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加强法制宣传,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引导中小投资者理性维权。


提升法律服务效能方面,一是通过加强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市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法治德州公众号、市司法局网站开设德州法律服务板块等措施,进一步畅通了中小投资者法律援助途径。二是在全省首创市级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实施办法,率先发布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实现了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促进了中小投资者办理援助手续的便捷度。三是成立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顾问团,充分发挥全市律师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记者|邓静 赵洋
编辑|高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