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德州检察温馨提示:不打听案件信息,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正常办案,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如实记录报告,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支持,电话接听中,请稍后......”近日,拨打德州市检察院的干警个人电话,就会传来这样的温馨彩铃提示,这是该院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又一有力措施。
据了解,为确保“三个规定”落细落实落地,防止实践中可能出现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德州市检察院精心制作“三个规定”提醒彩铃,切断联络线,将过问、干预、插手的念头扼杀在摇篮,将人情拒之门外,为干警的通讯披上一层铠甲。
据介绍,德州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始终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遵守。特别是2019年8月,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正式在全国检察机关印发实施后,德州市、县两级检察院认真贯彻、持续发力、扎实推进,结合日常调研、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工作,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线索和行为的调查、追责和通报等工作,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同时,要求全体干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三个规定”对于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规定的适用范围,作为政治底线贯穿于检察业务当中,明确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零容忍”,真正的构筑廉政司法“防火墙”,“逢问必录”的政治自觉和浓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填报各类重大事项记录报告266件。
据悉,德州检察“三个规定”提醒彩铃将在全市检察机关进行全员推广订制。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