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下旬,宁津县王女士正在玩手机时,收到一个陌生人通过微信群添加好友的信息。该好友甚是热情,刚添加就向王女士展开自我介绍,其自称罗杰,是大仟传媒影视公司的工作人员,并向王女士介绍电影投资的事情。时间久了,王女士越来越觉得罗杰口中的电影投资是笔赚钱的生意。
6月30日,罗杰向王女士表示影视公司刚开完股东会议,投入本金能赚六七倍,王女士当即动了心,表示也想一起赚钱,但苦于现在自己手头没有钱。罗杰随即表示可以贷款投资,并向王女士介绍了几款贷款APP,王女士按照罗杰的提示在两个APP上注册了账户,并以自己的名义贷款了30万元至自己的银行账户。
7月2日下午,罗杰通过微信给王女士发送了一份影视剧的投资合同,随即要求王女士将贷款来的30万元通过支付宝进行转账。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王女士对这份投资合同看得一知半解,但合同注明该影视剧产生利润后,王女士将有0.746269%的利润分成。经常看电视剧的王女士常在网上看到影视剧的利润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完全沉浸在自己即将发大财的美梦中,立即将30万元转到对方指定的账户中。转账完成后,罗杰告知王女士几天后会将合同书邮寄到其家中。可王女士一直没收到合同,而带自己赚钱的罗杰也不像当初那么热情,微信时回时不回,直到7月6日,王女士再也联系不到罗杰。
后知后觉的王女士这才怀疑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急忙报警。宁津公安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民警循着王女士的30万转账调查资金流向,短短几日,30万已自该银行卡分别转到了10余个其他账户。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这十余个账户均出现跨行取款情况,取款的地址都在重庆市。
根据前期侦查情况,专案组民警迅速赶赴重庆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开展侦查取证工作,探寻取款人员身份。经查,共有取款人6人,在银行外围摄像头可探测的范围内,取款人均乘坐出租摩托车到达银行。逆向追踪,最终发现6名取款人乘坐同一辆越野轿车到达公交车站,再转乘出租摩托车至各个银行取款。随后,民警循车追人,通过越野车车牌号及行驶路线,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
随后,侦查员再对刘某的生活轨迹等进行走访调查,一个以刘某、李某为首,以投资电影项目,获取高额获利为由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团伙浮出水面。初步查明,嫌疑人李某负责通过微信添加被害人,聊天取得信任后,骗取被害人钱款,被害人转账后,刘某负责组织人员跨行取款,转移涉案资金。
为进一步固定证据,完善证据链条,专案组又多次赶赴浙江杭州、广东深圳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10月20日,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宁津县公安局组织21名警力分赴重庆、长沙两地,开展集中抓捕行动,11名犯罪集团骨干成员落网。
经讯问,该案件主犯李某,常年无固定职业,之前曾怀揣发财梦前往境外去找工作,进入境外某电信诈骗窝点。今年5月,李某返回湖南老家后,通过某境外交友软件认识了重庆的陈某,陈某答应以10%的佣金为其实施诈骗后的洗钱行为,陈某又联系到了刘某组织人员取现,几人合伙实施电信诈骗,成功骗得王女士30万元。
11月10日,经缜密部署,专案组在重庆市抓获电信诈骗嫌疑人陈某、杨某二人,至此,该案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公安机关实现了由实施诈骗到非法取现的全链条打击。
目前,13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安全押解回宁津,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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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 赵琳
编辑 |董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