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家!德州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监督员队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 12月9日,德州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监督员队伍的决定》,聘任吕学斌等10名同志为德州市公共法律服务监督员。我市也成为全省首个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监督员队伍的地市。

此次聘任的10名监督员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公示公告等程序产生,来自社会各界,涵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新闻媒体、市民代表等不同类型,既有中共党员也有民主人士,既有机关干部也有普通群众,既有60后70后也有80后90后,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公共法律服务监督员聘期为2年,肩负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咨询、预约、受理、办理等环节的依法依规情况及办理效果等进行监督,收集人民群众办事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功能设置、服务效能进行监督评价等职责。

拟聘任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尹晓燕  女  新闻媒体

吕学斌  男  机关干部

任德华  男  公益岗位

刘俊杰  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

李  冉  女  新闻媒体

李树平  男  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

杨艳红  女  道德模范、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

单歆歆  女  新闻媒体

孟祥武  男  市民代表

徐洪波  男  政协委员、民主党派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编辑记者 | 尹晓燕 通讯员 | 马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