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德州新闻网讯(平原融媒记者 潘丙莉)12月8日,平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凤江,副主任李玉明、张友国、孙长梅、宋连军出席会议。副县长何新梅,县法院院长厚德顺,县监察委员会、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驻平市人大代表,各乡镇(街区)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主任,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宪法宣誓仪式,刘凤江监誓。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平原县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平原县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11个部门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部分驻平市十八届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刘凤江指出,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工作评议,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实施监督,行使监督权的一项基本职责和有效形式。“一府一委两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经人民选举、由人大任命、受人民监督的意识,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希望新任命的人员要时刻牢记宪法宣誓誓言,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要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接受人民监督,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为建设活力、绿色、富裕、和谐新平原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