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工青妇联合倡议: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和家庭: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倡导文明的社会风尚,德州市依法制定了《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为落实好条例各项规定,德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向全市广大职工、团员和青少年、妇女和家庭倡议如下: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要认真学习《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支持、遵守禁放规定,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要广泛宣传《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提高条例知晓率、认同率;向亲朋好友等身边人宣传禁放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营造良好的禁放氛围。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劝导家人、朋友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全市各级工会、团委、妇联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强大合力,全力推动德州精神文明建设,动员引领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和家庭共同守护安宁、和谐、整洁的居住环境,为防治大气污染、创建美好家园做出应有贡献!

  德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德州市委  德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12月29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刘臻

编辑|石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