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春笋行动”:2020年落实知识产权资助奖励485万元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德政办字〔2020〕30号),《德州市知识产权发明创造奖补实施办法(试行)》《德州市高价值专利评选办法(试行)》《德州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我市积极落实“春笋行动”相关优惠政策,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工作。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局初审推荐,市局审核、评审、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我市2020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金额485.19万元。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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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专利发明创造资助及奖励203万元

包括企业首件国内授权发明资助、国内授权发明及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大户奖励、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及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资助、维持五年(含五年)以上国内有效发明专利资助等,惠及企业249家,个人27人。

02

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资助66万元

对我市33家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进行奖励。

03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35万元

对我市6家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给予奖励。

04

高价值专利评选奖励120万元

对评为2项重大高价值和20项高价值专利的专利项目给予奖励。

05

中国专利奖奖励10万元

对我市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2项专利项目进行奖励。

06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51.19万元

对我市6家企业共8笔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进行贴息补助。


据 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