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德政办字〔2020〕30号),《德州市知识产权发明创造奖补实施办法(试行)》《德州市高价值专利评选办法(试行)》《德州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我市积极落实“春笋行动”相关优惠政策,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工作。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局初审推荐,市局审核、评审、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我市2020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金额485.19万元。具体包括:
01
专利发明创造资助及奖励203万元
02
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资助66万元
03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35万元
04
高价值专利评选奖励120万元
05
中国专利奖奖励10万元
06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51.19万元
据 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