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多个县市区发布通知:春节期间停止聚集性就餐活动

近日

德州市多个县市区陆续发布通知

规范婚庆、大型聚会等

群众聚集性餐饮活动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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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

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的通告

各餐饮承办单位:

为切实做好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德州市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宴席承办方按规定备案。承办宴席的宾馆饭店要提前一周到当地市场监管所申报备案,原则上单次不得承办50人以上宴席,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不得承办三区外人员举办的宴席。一律停止300人以上的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

二、加强现场核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接到备案信息后3日内对宴席承办方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以及疫情防控条件、防疫物资进行现场核验,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不具备可操作性,防控条件和防疫物资不具备的,不得承办宴席。

三、落实宴席主办方主体责任。

(1)从业人员建立健康台账,每日对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并做好个人清洁和人员防护;(2)食品采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要求,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3)食品加工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要求,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4)保持经营场所良好通风和卫生清洁,公共用品和设施定时消毒,并配备满足需求的防疫物资;(5)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6)与宴席主办方签订疫情防控协议,对大型聚餐参加人员3日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进行报备。

四、各镇街根据属地报备责任安排专人做好指导、服务。同时把报备信息与当地市场监管所信息共享,及时排查处置未按要求报备的宴席承办方。

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对拒不遵守规定、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积极配合政府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提前做好春节期间的食材储备和订餐规模的预判。

德州市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9日  


陵城区


陵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群众聚集性餐饮活动的通知

全区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群体性餐饮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德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德州市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对进店消费者严格落实“不戴口罩、不得入内”的防控措施,查看通行码,测量体温,询问有无高风险地区接触史,并如实记录相关信息。

二、凡举办婚宴、生日宴、联谊会、企业年会等参与人员超过50人的聚集性餐饮活动,餐饮承办方必须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提前报备。宴会承办者须与承办餐饮单位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供就餐人员身份信息,严禁漏报瞒报和不实登记。

三、严格禁止承办200人以上的聚集性餐饮活动。

四、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五、对于不报备和不如实报备的,责令停业整顿。对于落实不力造成流调困难,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陵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

乐陵市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的通告

全市餐饮服务单位:

为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群体性餐饮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德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德州市2021年春季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店消费者一律落实“一看一验一测”(查看是否规范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询问是否有无高风险地区接触史,并如实记录相关信息。

二、餐饮服务单位承办宴席须按规定备案。原则上单次不得承办50人以上宴席,不得承办本市以外人员举办的宴席。一律停止200人以上的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

三、承办宴席活动,餐饮承办方必须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分局)提前5天备案。承办餐饮单位必须与宴会承办者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供就餐人员身份信息,严禁漏报瞒报和不实登记。

四、加强现场核验。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餐饮单位备案信息后,3日内对宴席承办餐饮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以及疫情防控条件、防控物资等进行现场核验,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不具备可操作性,防控条件和防疫物资不具备的,不得承办聚集性餐饮活动。

五、落实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从业人员建立健康台账,每日对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并做好个人清洁和人员防护;

(2)食品采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要求,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3)食品加工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4)保持经营场所良好通风和卫生清洁,公共用品和设施定时消毒,并配备满足需求的防疫物资;

(5)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

六、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对拒不遵守规定、不配合监督检查的,承办宴席不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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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

关于做好婚丧嫁娶等聚集活动疫情防控的倡议书

各位父老乡亲、社会各界朋友:

  为切实做好婚丧嫁娶等聚集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倡议如下:

一、红事简办

  (1)报备。举办婚宴的需提前一周向社区(村)报备,由社区(村)向属地镇街报备。

  (2)场所。就餐安排在防疫设施完备的宾馆酒店,尽量安排单间,采用公筷公勺形式就餐。

  (3)规模。要简化流程、控制时间、压缩规模,婚宴单次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0人。  

二、丧事简办

  (1)报备。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备,由社区(村)向属地镇街报备。

  (2)场所。社区(村)、殡仪馆要落实好现场防控措施,原则上不搞席宴。

  (3)规模。则上只允许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的近亲属参加,时间控制在三天以内。

三、其他要求

  (1)落实责任。各镇街要安排专人跟上做好指导、服务,落实防控措施。承办宴席的宾馆酒店要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镇街对承办宴席的宾馆酒店定期进行检查,防控条件不具备的不得承办宴席。

  (2)人员管控。近期外地返禹人员原则上不参加婚丧嫁娶等聚集活动,确需参加的需向活动所属社区(村)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参加。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人员,中小学生、儿童原则上不要参加活动。

  (3)个人防护。参加婚丧嫁娶等聚集活动期间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您的理解和行动,或许就能阻断一次病毒传播的可能!希望广大群众保持平和心态,互相理解、同心同德、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宁津县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的通告

各餐饮承办单位:

为切实做好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德州市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宴席承办方按规定备案。承办宴席的宾馆饭店要提前一周到当地市场监管所申报备案,原则上单次不得承办50人以上宴席,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不得承办本县以外人员举办的宴席。一律停止300人以上的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

二、加强现场核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接到备案信息后3日内对宴席承办方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以及疫情防控条件、防疫物资进行现场核验,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不具备可操作性,防控条件和防疫物资不具备的,不得承办宴席。

三、落实宴席主办方主体责任。

(1)从业人员建立健康台账,每日对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并做好个人清洁和人员防护;(2)食品采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要求,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3)食品加工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要求,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4)保持经营场所良好通风和卫生清洁,公共用品和设施定时消毒,并配备满足需求的防疫物资;(5)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6)与宴席主办方签订疫情防控协议,高风险地区人员禁止参加,对参加大型聚餐中风险地区人员要有3日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并进行报备。主办方管理好就餐人员,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手部消毒进店,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

四、各镇街根据属地报备责任安排专人做好指导、服务。同时把报备信息与当地市场监管所信息共享,及时排查处置未按要求报备的宴席承办方。

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对拒不遵守规定、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积极配合政府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提前做好春节期间的食材储备和订餐规模的预判。

七、根据疫情发展本通告的要求随时调整。

2021年1月9日  

齐河县

关于规范群众聚集性餐饮活动的通知

全县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群体性餐饮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德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德州市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对进店消费者严格落实“不戴口罩、不得入内”的防控措施,查看通行码,测量体温,询问有无高风险地区接触史,并如实记录相关信息。

二、凡举办婚宴、生日宴、联谊会、企业年会等参与人员超过50人的聚集性餐饮活动,餐饮承办方必须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提前报备。宴会承办者须与承办餐饮单位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供就餐人员身份信息,严禁漏报瞒报和不实登记。

三、严格禁止承办200人以上的聚集性餐饮活动。

四、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五、对于不报备和不如实报备的,责令停业整顿。对于落实不力造成流调困难,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承诺书

          2.登记表

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

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餐饮服务单位和宴会举办者,我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并作如下承诺:

1、严格落实场所清洁消毒工作。从合法渠道购买食品原料,切实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记录等制度。对餐饮具进行规范消毒。

2、餐饮从业人员着装规范,佩戴口罩,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接触垃圾后,采用七步洗手法洗手。对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测温检查,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按时参加核酸检测。

3、对进店消费者严格落实“不戴口罩、不得入内”的防控措施,查看通行码,测量体温,询问有无高风险地区接触史,并如实记录相关信息。

4、举办超过50人聚集性餐饮活动,如实提供就餐人员身份信息,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提前报备。

5、停止承办200人以上的聚集性餐饮活动。

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
宴会主办者:

就餐人员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武城县

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城县公安局

关于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的公告

各宴席承办单位:

为切实做好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宴席承办方按规定备案。承办宴席的宾馆饭店要提前一周到当地市场监管所申报备案,原则上单次不得承办60人以上宴席。不得承办县域外人员举办的宴席。

二、加强现场核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接到备案信息后3日内对宴席承办方的疫情防控条件和防疫物资进行现场核验,防控条件和防疫物资不具备的,不得承办宴席。

三、落实宴席主办方主体责任。

(1)从业人员建立健康台账,每日对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并做好个人清洁和人员防护;

(2)食品采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要求,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3)食品加工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4)保持经营场所良好通风和卫生清洁,公共用品和设施定时消毒,并配备满足需求的防疫物资;

(5)提供公筷公勺,并采用不同颜色、材质等醒目方式进行区分;

(6)与宴席主办方签订疫情防控协议,对大型聚餐参加人员3日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进行报备。

四、各镇街根据属地报备责任安排专人做好指导、服务,同时把报备信息与当地市场监管所信息共享,及时排查处置未按要求报备的宴席主办方。

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对拒不遵守规定、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武城县市场监管局  武城县公安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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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

关于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的通

各宴席承办单位: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夏津县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将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如下:

    一、宴席承办方按规定备案。承办宴席的宾馆、饭店要提前一周到当地市场监管所审批,原则上单次不得承办50人以上宴席。不得承办县域外人员举办的宴席。

    二、加强现场核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接到审批信息后3日内对宴席承办方的疫情防控条件和防疫物资进行现场核验,防控条件和防疫物资不具备的,不得承办宴席。

    三、落实宴席主办方主体责任

  (1)从业人员建立健康台账,每日对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并做好个人清洁和人员防护;

  (2)食品采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要求,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3)食品加工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4)保持经营场所良好通风和卫生清洁,公共用品和设施定时消毒,并配备满足需求的防疫物资;

  (5)提供公筷公勺,并采用不同颜色、材质等醒目方式进行区分;

  (6)与宴席主办方签订疫情防控协议,对大型聚餐参加人员3日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进行报备。

    四、各乡镇、街道根据属地报备责任安排专人做好指导、服务,同时把报备信息与当地市场监管所信息共享,及时排查处置未按要求报备的宴席主办方。

    五、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疾控中心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对拒不遵守规定、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夏津县市场监管局 夏津县公安局 夏津县疾控中心

2021年1月9日


重要提醒:仅戴口罩防不住新冠病毒!

有人可能会觉得匪夷所思,为什么天天戴口罩,怎么还能被感染呢?

世卫组织提醒:仅仅佩戴口罩不足以遏制病毒!

如果佩戴口罩,你必须同时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包括勤洗手、对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等等。

首先,仅戴口罩,却没有做到经常洗手或者用没洗过的手摸脸的话,你仍然有被病毒传染的风险。


其次,如果戴了口罩却摘下口罩随地吐痰,戴了口罩但是打喷嚏或咳嗽时摘了下来,或者没有洗手就触碰孩子的口罩、脸或者头发的话,你甚至可能成为病毒的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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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如果戴了口罩但没有正确地戴上或者取下,你仍然有被病毒感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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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场监管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