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陵城区某案件当事人曹某专程来到陵城区检察院,满怀感激将一面锦旗送到检察干警手中,对他们为自己解决信访诉求表示感谢。
曹某是一家汽车装配公司的负责人,与当地某车业公司曾签订承揽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2019年3月,曹某将该车业公司起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法院出具了调解书。虽然签订了调解协议,但曹某认为,对方当事人涉嫌伪造合同,该行为没有被追责。为此,曹某多次上访,并来到陵城区检察院要求再审。
陵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姜山彤接待当事人,认真听取了曹某诉求,询问案件具体情况,针对其“将案件启动民事再审,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的诉求,安排相关部门人员分别从民事检察和刑事检察角度深入分析。
经审查发现,该案并不符合启动民事再审和刑事立案的条件。但案件中,对方当事人伪造证据属实,这是导致曹某长期上访的重要原因,不但增加了当事人诉累和诉讼成本,也损害了司法权威与公信力,降低了诉讼效率,造成了司法资源浪费。经过审查,检察官认为,法院应对该当事人伪造证据、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进行处罚。
为此,陵城区检察院采取“两步走”的策略。一方面,检察官多次与曹某沟通,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耐心细致释法说理,阐明该案不符合启动民事再审和刑事立案的原因。另一方面,该检察院向法院发送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涉案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并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再一次达成和解,以化解信访积案。
为进一步统一认识,姜山彤列席法院审委会共同研究该案,表明检察机关立场以及进行处罚的最终目的。在法检两家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就是要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陵城区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坚持把化解信访积案摆在突出位置部署推进,主动回应群众期待,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而不断努力。”姜山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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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建新 通讯员|吕兆敏 魏云霞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