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州市第一批“零酒驾”示范单位公示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酒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在社会上形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按照《德州市“零酒驾”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总体部署要求,现将2021年第一批“零酒驾”创建示范单位对外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4日如以上单位人员近期有酒醉驾违法行为的,将取消创建资格。举报电话:0534-2317128。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在监督的同时,积极投身到活动创建中,让自己真正成为“零酒驾”创建活动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广者、受益者,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月29日

来源:德州交警
记者|马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