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大数据、乡村振兴…… 2021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将关注这些

2月4日上午,在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晓明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主要工作,并提出2021年的主要任务。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1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服务保障山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月4日上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将聚焦“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目标,主动对接,精准发力,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实效性。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快制定或修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数据发展应用、乡村振兴,加强志愿服务、老年教育、节约用水、生活垃圾管理等方面的法规,积极推进黄河三角洲、南四湖、东平湖生态保护等专项立法,注重运用系统观念增强制度设计的前瞻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将更好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坚持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健全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听取审议科技、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和民事审判、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就业促进等各方面高度关注的事项,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扎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依法推进相关事业发展。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将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推动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服务保障代表进一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优化调整履职网络平台和移动“履职通”,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的深度分析和有效运用,推动有价值、高质量的建议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制度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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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编辑|苗欣